宪法修改案在委员会审议过程中陷入僵局

宪法修改案在委员会审议过程中陷入僵局

  • 支   持:
  • 大   小:
  • 开发者:
  • 提   现:
  • 说   明:
  • 分   类:手机游戏
  • 下载量:12次
  • 发   布:2024-11-04

手机扫码免费下载

纠错留言

#宪法修改案在委员会审议过程中陷入僵局简介

伊斯兰堡:

政府为争取在野党对宪法修正案第26条的支持而进行的努力,在6日的国会各政党会议上未能达成共识而结束。

由巴基斯坦人民党的赛义德·库尔希德·沙阿(Syed Khurshid Shah)担任主席的特别议会委员会审查了来自政府、伊斯兰教联(JUI-F)和统一民族运动党(MQM)的各种提案草案。

在当天的会议上,政府提出了修宪案,而民主联会则提出了24项内容的修宪案。MQM还分享了它的建议。拟议的宪法草案共有28页,提出了56项修正案。

为了审议政府和在野党提交的宪法草案,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该小组委员会将对这些文件进行评估,并向议会主要委员会提出建议。

小组委员会包括来自不同政党的成员,如巴基斯坦人民党的Naveed Qamar,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纳瓦兹(PML-N)的Azam Nazeer Tarar,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的大律师Gohar, MQM的Farooq Sattar和JUI-F的Kamran Murtaza。

执政联盟已经就拟议的宪法修正案达成共识,但是联盟党拒绝支持政府设立宪法法院,而是选择与人民力量党共同起草宪法草案。与此同时,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决定与其创始人伊姆兰·汗(Imran Khan)就拟议的修正案进行磋商。

在会议期间,联席会提交了提案草案,拒绝了政府的宪法法院计划,而是建议成立一个宪法法庭。

JUI-F的参议员Kamran Murtaza说:“PPP和JUI-F草案之间的唯一区别是宪法法院与法官的概念。我们建议设立法官席,而不是单独设立法院。”他补充说,除此之外,对PPP的草案没有重大反对意见,并表示希望尽快提出联合提案。

针对政府提出的56点建议,穆尔塔扎提出了24个反对意见,他说:“没有必要为不到200个宪法案件设立一个庞大的机构。”

巴基斯坦人民党领导人拉贾·佩尔韦兹·阿什拉夫对穆尔塔扎的乐观态度表示赞同。他指出,巴基斯坦联合阵线主席毛拉·法兹鲁尔·拉赫曼建议与巴基斯坦人民党起草一份联合提案,并将很快分享。“事情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保持乐观。”他补充说,10月25日的最后期限与宪法修正案的讨论无关。

法律部长阿扎姆·纳齐尔·塔拉强调,这些问题将通过对话推进。“有没有在宪法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仅仅通过批评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提出你的建议。国家处于停滞状态,决策受到批评。”

与此同时,正义运动党的主席律师戈哈尔透露,他的政党尚未提交一份草案。Gohar说:“我们昨天提到了与我们的创始人进行磋商,这仍然是我们的计划。PTI消息人士补充说,该党领导人奥马尔·阿尤布在会议上对PTI工人被捕表示担忧。对此,法务部长官塔拉尔表示:“其他问题以后再讨论。”并劝告说:“现在应该集中精力处理修宪问题。”

宪法委员会计划于14日再次召开会议,继续讨论修宪问题。

关键条款

政府的草案提议设立一个与最高法院平行的联邦宪法法院。宪法法院院长任期为3年,并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8岁。

根据这项修正案,议会成员反对其议会政党指示的投票仍将被计算在内。

拟议的修正案还包括修改宪法第78条,建议成立联邦宪法法院。此外,对第175条的修正案建议,一个委员会将负责任命高等法院和伊斯兰法院的法官,由宪法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担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

该委员会将由宪法法院2名首席法官、大法院院长、大法院2名首席法官组成。

此外,修改案还提议,在宪法法院法官任命委员会中,包括法务部长官、检察总长、资深律师、国会议员和参议院议员各2名。

修改案的内容是,与大法院院长为首的委员会任命大法院法官的现行制度不同,在宪法法院中增加3名法官,而不是大法院。

任命过程

联邦宪法法院的第一位首席大法官和三名高级法官将根据一个议会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由四名议会议员、联邦法律部长和巴基斯坦律师协会的一名代表组成。

总理将把委员会提出的人选提交给总统,然后由总统作出任命。首席大法官和法官的初步任命将由总统与宪法法院首席大法官协商后作出。

修改案还提议,大法院院长的任命将根据国会常任委员会的推荐进行。该委员会将提名最高法院三位最高级法官中的一位担任该职位。

联邦宪法法院的结构

联邦宪法法院将由七名法官组成,四省各一名法官,联邦首都一名法官。还将任命两名专家法官。修正案进一步建议使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头衔,而不是“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它还禁止具有双重国籍的个人在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担任法官。

在委任高等法院法官方面,委员会将包括有关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和最高级别法官。

行政权力

其中一项重要条款规定,任何法院、裁判所或权力机构都不能调查总理和内阁向总统提出的任何建议。拟议的修正案旨在加强司法和行政之间的权力分立。

政府为争取在野党对宪法修正案第26条的支持而进行的努力,在6日的国会各政党会议上未能达成共识而结束。

由巴基斯坦人民党的赛义德·库尔希德·沙阿(Syed Khurshid Shah)担任主席的特别议会委员会审查了来自政府、伊斯兰教联(JUI-F)和统一民族运动党(MQM)的各种提案草案。

在当天的会议上,政府提出了修宪案,而民主联会则提出了24项内容的修宪案。MQM还分享了它的建议。拟议的宪法草案共有28页,提出了56项修正案。

为了审议政府和在野党提交的宪法草案,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该小组委员会将对这些文件进行评估,并向议会主要委员会提出建议。

小组委员会包括来自不同政党的成员,如巴基斯坦人民党的Naveed Qamar,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纳瓦兹(PML-N)的Azam Nazeer Tarar,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的大律师Gohar, MQM的Farooq Sattar和JUI-F的Kamran Murtaza。

执政联盟已经就拟议的宪法修正案达成共识,但是联盟党拒绝支持政府设立宪法法院,而是选择与人民力量党共同起草宪法草案。与此同时,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决定与其创始人伊姆兰·汗(Imran Khan)就拟议的修正案进行磋商。

在会议期间,联席会提交了提案草案,拒绝了政府的宪法法院计划,而是建议成立一个宪法法庭。

JUI-F的参议员Kamran Murtaza说:“PPP和JUI-F草案之间的唯一区别是宪法法院与法官的概念。我们建议设立法官席,而不是单独设立法院。”他补充说,除此之外,对PPP的草案没有重大反对意见,并表示希望尽快提出联合提案。

针对政府提出的56点建议,穆尔塔扎提出了24个反对意见,他说:“没有必要为不到200个宪法案件设立一个庞大的机构。”

巴基斯坦人民党领导人拉贾·佩尔韦兹·阿什拉夫对穆尔塔扎的乐观态度表示赞同。他指出,巴基斯坦联合阵线主席毛拉·法兹鲁尔·拉赫曼建议与巴基斯坦人民党起草一份联合提案,并将很快分享。“事情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保持乐观。”他补充说,10月25日的最后期限与宪法修正案的讨论无关。

法律部长阿扎姆·纳齐尔·塔拉强调,这些问题将通过对话推进。“有没有在宪法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仅仅通过批评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提出你的建议。国家处于停滞状态,决策受到批评。”

与此同时,正义运动党的主席律师戈哈尔透露,他的政党尚未提交一份草案。Gohar说:“我们昨天提到了与我们的创始人进行磋商,这仍然是我们的计划。PTI消息人士补充说,该党领导人奥马尔·阿尤布在会议上对PTI工人被捕表示担忧。对此,法务部长官塔拉尔表示:“其他问题以后再讨论。”并劝告说:“现在应该集中精力处理修宪问题。”

宪法委员会计划于14日再次召开会议,继续讨论修宪问题。

关键条款

政府的草案提议设立一个与最高法院平行的联邦宪法法院。宪法法院院长任期为3年,并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8岁。

根据这项修正案,议会成员反对其议会政党指示的投票仍将被计算在内。

拟议的修正案还包括修改宪法第78条,建议成立联邦宪法法院。此外,对第175条的修正案建议,一个委员会将负责任命高等法院和伊斯兰法院的法官,由宪法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担任该委员会的负责人。

该委员会将由宪法法院2名首席法官、大法院院长、大法院2名首席法官组成。

此外,修改案还提议,在宪法法院法官任命委员会中,包括法务部长官、检察总长、资深律师、国会议员和参议院议员各2名。

修改案的内容是,与大法院院长为首的委员会任命大法院法官的现行制度不同,在宪法法院中增加3名法官,而不是大法院。

任命过程

联邦宪法法院的第一位首席大法官和三名高级法官将根据一个议会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由四名议会议员、联邦法律部长和巴基斯坦律师协会的一名代表组成。

总理将把委员会提出的人选提交给总统,然后由总统作出任命。首席大法官和法官的初步任命将由总统与宪法法院首席大法官协商后作出。

修改案还提议,大法院院长的任命将根据国会常任委员会的推荐进行。该委员会将提名最高法院三位最高级法官中的一位担任该职位。

联邦宪法法院的结构

联邦宪法法院将由七名法官组成,四省各一名法官,联邦首都一名法官。还将任命两名专家法官。修正案进一步建议使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头衔,而不是“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它还禁止具有双重国籍的个人在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担任法官。

在委任高等法院法官方面,委员会将包括有关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和最高级别法官。

行政权力

其中一项重要条款规定,任何法院、裁判所或权力机构都不能调查总理和内阁向总统提出的任何建议。拟议的修正案旨在加强司法和行政之间的权力分立。

  • 评论列表 (0)

留言评论